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从而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院学生会办公室受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体负责对各部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考核机构:办公室(办公室受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1.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采取部门内考核和个人考核两种考核方式,各班班委的考核则采取年级内考核和个人考核两种方式,多渠道考评每位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
2.考核人员不定期在学生范围内进行了解每位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
3.考核人员要有记录,主席团每月小评一次,办公室每月总结一次并回收,统计,考核,备案。
采取“百分制”,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位学生干部的表现情况进行加减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分数,由办公室汇总对外公布。
(1)学期初上交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不按时上交者扣5分,不上交者扣10分;
(2)重大校际活动要有具体计划(计划包括宣传、后勤等具体职责落实到人、大致活动进程表、各项经费预算,包括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在内的有关活动组织者),并上交办公室存档,不上交者扣5分。
(1)按时完成校、系分配的工作任务加5分;以较高质量完成者加8分;
(2)因拖沓、推委等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扣10分;
(3)职能部门在本部门工作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5分;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突出者加3分;
(4)在职期间获学校或院内表彰者(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加5分。
(1)学期末学习成绩在班上居班级中上水平者加3分,前五名者加5分;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奖励,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
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全体学生干部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