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结合我市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详见《2014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明细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教师工作的实际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附件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4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三门峡市在编在册教师。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10月24日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hasmx.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398-2976882。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确认核查。
3、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每人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11月16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预存足够缴费的金额)。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11月18日-19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崤山路3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210房间)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网上缴费人员不再办理免缴费手续。未办理免缴费手续、未按期足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25日8:00至11月29日9: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销岗位信息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1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内容(两科):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
(2)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
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中学)、心理学(中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50%+加分。
成绩及排名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5分):
①从我市入伍的退役士兵;
②我市生源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③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④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①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需提供户籍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需于11月17日—18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1房间)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
(四)面试资格确认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到市行政审批大厅二楼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面试(说课)
根据资格复核和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备课、试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
3、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成绩×50%。
面试(说课)结束后三日内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排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三门峡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九)聘用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填写《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如有以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398-2866029。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98-2976825
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0398-281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