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我院于5月22日下午在科技楼214会议室举行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我院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参加签订仪式,仪式由院长吕海莲同志主持。
签订议程分两部分,一是由党总支书记徐炳耀同志和院长吕海莲同志分别与副书记、副院长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01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稳定管理责任书》等三个责任书。二是处级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党总支副书记张喜顺同志与团总支副书记签订责任书,副院长樊爱宛分别与5位教研室主任签订责任书,副院长赵伟艇与试验中心主任签订责任书,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与党政办公室主任签订责任书。
最后,党总支书记徐炳耀同志强调,我院要按照学校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把维护学校和学院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