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特制定2013届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方案,软件工程本科及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网络技术3个专科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组织管理
为了做好2013届软件工程、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学生组织与管理与提高毕业实习实训质量,特成立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炳耀 鲁书喜
副组长:张喜顺 史玉珍
成员:赵伟艇 褚龙现 王建玺 熊蜀峰 李亚丽王文虎程荣花张琳娄鹏宇
二.2013届毕业生实习实训类别
毕业实习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结合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指导实施意见,软件工程专业的毕业实习形式分为校外实习实训、校内实训三种。现将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归为同种形式管理,依据我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体类别如下:
1.校外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具体分为两种形式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或到校外实训机构参加专业实训。校外实习是学生自主联系,结合自己的技能及就业方向,在能给自己提供能力训练环境的单位进行就业锻炼。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环境和岗位支持,学生能真正达到就业的过渡培养。院系不提供实习费用的支持,考核采用实习公司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外实训机构是针对IT人才培养所建立的软件实训基地,通过学生自主联系,参加在全国具有知名影响力的IT实训公司组织的岗位就业前综合训练,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提高就业率。
2.校内实训:按照院系的教学安排,进行相关拔高课程的学习以及综合能力的训练。考核按照院系的考核安排进行。
其中,校外实习实训和校内实训采取自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者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经接收单位同意后,由院系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实习内容和要求要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实训公司或实习单位的具体部署进行,校内实训按照院系拟定的教学安排进行。
三.2013届毕业生申请实习实训条件
1. 2013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校外实习实训条件
结合人才培养方案,2013届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生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开始《职业技能综合训练》课程。结合学生情况,可选择校外实习、校外实训与校内实训三个类别。凡是申请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第七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向院系提交所有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
(2)各项费用全额交足的;
(3)没有补考课程的;
(4)选修学分完成的;
(5)已明确确定实习实训单位。
对于第七学期未完成毕业设计的同学可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设计继续集中一次性申请校外实习实训,条件同上(2)-(5)。
2. 2013届专科毕业生申请实习实训条件
第四学期2011级软件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均开设课程为《职业技能综合训练》,现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可分为校外实习实训、校内实训两大类别。其中凡是申请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项费用全额交足的;
(2)已明确确定实习实训单位。
对于拟申请专升本同学可选择在校内实训,待专升本推荐名单确定后如未被推荐可在满足条件(1)(2)时于第四学期集中一次申请校外实习实训。
3.毕业生信息核对:所有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必须在本学期末完成毕业生信息的核对工作。
四、2013届毕业生实习实训申请流程
1.校外实习实训
(1)校外实习:校外实习是锻炼学生岗位技能综合应用能力的有力方式之一,学生结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进行实习。鉴于校外实习的教学目标要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自愿选择校外实习的学生,在已确定实习单位的情况下自愿申报校外实习实训申请表(见附件),将个人申请在2013年1月5日下午5:00前提交辅导员。
(2)校外实训:凡自愿选择到校外实训机构学习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校外实习实训申请表(见附件),将个人申请在2013年1月5日下午5:00前提交辅导员,各辅导员应将学生申请表(纸质)及学生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1月6日统一汇总给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教学秘书。
(2)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一周在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网站公布实习实训审核结果。
(3)凡申请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应注意以下事宜:
1)申请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
2)经学校同意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校外实训机构录取通知书并提交实训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便于核实。申请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需向辅导员提交由家长签字的校外实习申请表,并提交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按校外实习实训分类汇总上报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3)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应和校内指导教师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校内指导教师跟踪记录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情况,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应按照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校外实习实训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4)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5)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对可以通过委托形式代办的工作,尽量不要要求学生返校而影响学习。
6)所有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一般定于2013年6月1-2日之前返校,以便办理毕业有关事宜,学生必须在5月中旬与辅导员联系,以便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7)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结束时,应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习实训总结。于2013年6月3日前提交给校内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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