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软件工程专业校外实训、校外实习条件补充通知

时间:2012-02-17  点击数:

1、校外实训:校外实训是参加校外实训机构组织实施的教学形式。校外实训机构是针对IT人才培养所建立的软件实训基地,通过学生自主联系,参加在全国具有知名影响力的IT实训公司组织的岗位就业前综合训练,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提高就业率。考核方式采用实训公司目标要求考核。

申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第七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向院系提交所有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

各项费用全额交足的;

没有补考课程的; 选修学分完成的。

2、校外实习:是学生自主联系,结合自己的技能及就业方向,在能给自己提供能力训练环境的单位进行就业锻炼。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环境和岗位支持,学生能真正达到就业的过渡培养。院系不提供实习费用的支持,考核采用实习公司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第七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向院系提交所有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

各项费用全额交足的;

没有补考课程的;

选修学分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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